常見問題Q & A

不是!
安寧病房是提供癌末病患一個像家一樣舒適、溫暖及獲得人性化照顧的地方。
絕對不是!
安寧療護反對安樂死,病人若尋求安樂死,是因為他感覺活的太痛苦,希望能早日解脫。安寧療護希望協助癌末病患渡過最後一段安適、有意義、有品質的生活,而盡一切努力照顧病人,讓他們安樂活到最後一刻,絕不會不給予醫療行為,而刻意結束病人的生命。
這是錯誤的說法!
安寧病房強調要減除病人的各種痛苦,因此絕對會運用各種藥物及方式來治療病人;凡是從事安寧的醫療人員皆需重新接受嚴謹的安寧醫學訓練及相關的心理知識,並且不斷地充實這方面的新知,甚至定期至國外進修,因此來到安寧病房的病人是可以受到很好的醫療及各項照顧的。
不是!
安寧療護是由一組醫療專業人員,用完整的醫療緩解症狀以及愛心陪伴癌症末期病人走完人生最後一程,提供身、心、靈的全人照顧,並且協助病人及家屬面對死亡的各種調適,以讓生死兩無憾!
不是!
安寧病房是一個處理棘手症狀的急性病房,若症狀穩定後是可以回家,或轉介其他安養機構。
不是!
我們將使用各種藥物及儀器設備減輕病人的症狀,保持他們的身體乾淨、舒服,並協助病患、家屬面對及渡過死亡的過程,幫助他們適應新的生活。
不是!
安寧病房尊重每一個人的宗教信仰,受過安寧療護專業訓練的靈性人員,如法師或神父、牧師…等,會視不同宗教信仰病人之需要,到病房去探望、支持他們,讓病患的心靈得到平靜和慰藉。
不是!
我們認為每個人的生命都很寶貴,即使是在走到人生終點時,也應該得到良好的照顧。癌症末期病人和家屬所需要的並非侵入性且增加痛苦的治療,也不是放棄不理會,而是尊重他們、減輕痛苦、照顧他們,讓病患能擁有生命的尊嚴及完成心願,安然逝去;家屬也能勇敢地渡過哀傷,重新展開自己的人生,這就是安寧療護的終極目標。

目前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病人是有條件的:

  1. 經過主治醫師確定為癌症末期,當手術、化學治療、放射治療等都不能治癒或延長生命時。 
  2. 末期運動神經元 
  3. 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 
  4. 其他腦變質 
  5. 心臟衰竭 
  6. 慢性氣道阻塞 
  7. 肺部其他疾病 
  8.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9. 急性腎衰竭 
  10. 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 
  11. 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 
  12. 末期衰弱老人 
  13. 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 
  14. 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 
親人的陪伴對病人而言,是任何人無法取代,尤其在病人有限的生命時間裡,我們鼓勵家人盡量抽空陪伴。
目前癌症已列入重大傷病,給付標準均按照全民健保標準。本院安寧病房健保床由健保給付,免自負額;二人房,一天需付2,400元;單人房,需付5,000元之病房補助差額。醫藥費部份,若是健保局尚未核准給付的藥品或治療才需付費,貧困癌末病患亦可透過合約醫院社工室申請經濟補助。
本院安寧緩和醫療門診請掛家庭醫學部,由多位專科主治醫師每週提供超過十診次安寧緩和醫療特別門診服務。
一、門診或急診:必須先掛號,再帶著原診斷書及該醫院的病歷摘要就診,若病人無法親自就診,則由對其病情最了解的主要照顧者前來,安寧療護專科醫師會和您詳談,再決定住院與否,以便進一步安排。若病人原就診醫院已有安寧療護,可向原主治醫師反映,協助聯繫進住。
二、本院住院中的病人:由當科醫師溝通後,開立安寧療護會診申請單,由安寧療護專科醫師會診後-1.將安寧療護入院同意書請家屬填妥,送大德病房護理站,家醫科總醫師將評估依序安排進住。2.申請「安寧共同照護」,由安寧醫療團隊到原病房共同參與照護。
本院有專業安寧居家護理師,病人家中至少需有一人能陪伴在旁,病人症狀已獲得有效控制就可以回家調養。目前服務範圍為台北市、新北市(計程車程30分鐘內,或10公里內),須給付醫護人員往返車馬費(若無「重大傷病」身份需另加附5%部分負擔費用),安寧療護專業人員定期出訪並隨時接受諮詢,使病人可以安心的住在家中,在最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人生最後旅程。
以上修訂自『曇花一現,美善永存--癌末患者的心路旅程』 作者: 趙可式教授